漳州6家单位场所存在火灾隐患被消防部门查处
来源:小九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3-12-22 18:29:39近日,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开展冬季火灾隐患排查集中行动,6家单位场所因存在火灾隐患被查处。
这6家单位场所具体为:龙文区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主机备用电源无法工作;消防控制室主机存在严重故障;水泵房喷淋泵试水阀管网未接到排水管;4号楼地下室疏散指示灯损坏;地下室气体灭火系统控制柜备用电源故障;地下室测试两个报警按钮,卷帘门无法正常迫降,非消防电源无法切非,排烟风机、送风机无法启动的问题,存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隐患。龙文消防大队依法立案处罚,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漳州兴威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2号厂房灭火器数量不足,未按标准配置灭火器,存在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台商消防大队依法立案处理,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云霄县云陵镇阿波汽车维修场,场所内二层设置住宿场所,且住宿场所与经营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无独立的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GA703-2007)第4.3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云霄消防大队依法立案处理,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居住人员搬离。
南靖县山城镇杉行街中瑞财富广场,4-32层业主都会存在侵占共用部位,设置铁栅栏并上锁,在侵占部位大量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南靖消防大队依法立案处理,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拆除,清理易燃可燃物。
平和县小溪镇团结路日达百货商行,该商行仓库内设置住人场所,并居住人员,存在别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GA703-2007)第4.3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平和消防大队依法立案处理,并督促其完成整改。
诏安县闽粤批发市场金足阁足浴城,该场所二层设置员工宿舍,存在别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GA703-2007)第4.3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诏安消防大队依法立案处理,并督促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