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全员违章治理:五起典型案例、十大致命违章、“十不准”和十类危险员工!
来源:小九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3-12-08 22:39:13高处坠落为第一大杀手!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请正确系好安全带,切莫心存侥幸。
违章行为:吊装作业时站在吊物下方;或靠近起吊设备3米范围内及其运动趋势方向,或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处于机械设备运转区域。装卸车及抬运作业人员时站在工作区域,或视野盲区。
重要提醒:不安全站位涉及违章范围较广,很多员工没意识到自己在违章,因此就需要加强教育培训,强调不安全站位的危险性,划定作业区域。
违章行为:未关电、未按急停、未挂牌随意进入机械运转区域;当你回头想出来,门都没有,这等于自杀。可能会导致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事故伤害。
重要提醒:机械伤害无处不在,小则造成人身伤害,大则造成伤亡,发生频率高,是最容易的发生的违章事故。要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违章行为:进入有限空间不进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检测,不佩戴防护用品,发生意外事故盲目施救。
重要提醒:有限空间事故频发,盲目事故造成事故扩大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违章行为:天热不戴安全帽;戴安全帽不系帽带;侥幸心里把安全帽脱下;打击伤害无处不在,不要心存侥幸,有可能你没戴安全帽的那一瞬间,事故就发生了!
违章行为:无电工作业证盲目进行电气作业;艺高人胆大违章进行带电作业,带电检维修;毫无安全意识触碰带电设备,违章进入高压电区域。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时,有的工人便认为此时的设备已经无电,因而放弃防止触电的保护的方法。这样做是十分危险的,如果突然恢复送电,或者设备因短路而部分停电,与设备接触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违章行为:无证驾驶叉车;野蛮驾驶叉车;违章驾驶叉车;车速过快;堆物太高;开叉车不系安全带;超重;视野盲区致死!
这种人有一种无所谓心理,表现为违章操作,心不在焉,满不在乎。主要有3个特点:
这种人有一种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在群体中由于实际存在的或头脑中想象到的社会压力与群体压力,而在知觉、判断、信念以及行为上表现出与群体中大多数人一致的现象。表现有两个方面:
这种人有一种惰性心理,也称为“节能心理”,是指在作业中最好能够降低能量支出,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凑合就将就凑合的一种心理健康状态,也是懒惰行为的心理依据。表现在:
这种人有一种自以为聪明的心理健康状态,凡事求快求巧,却忽视了安全。一般在行为上表现:
这种人有一种异常心理。这种人容易受外因干扰,思绪烦乱,心事重重,把自身情绪、困扰或心神不定的状态带入到工作中去,有可能会出现事故,表现在:
这种人有一种好奇心理。当人们遇到自己不懂的新事物时,普遍都一定会出现好奇心,总喜欢去尝试一下,而将这种好奇心过分地付诸于行为,很可能引发事故。表现为:
这种人有一种身心疲劳的状态。疲劳是由于生活劳累、工作紧张、缺少休息和睡眠、营养不良、精神压力等原因而引起的生理心理反应。表现为:
一、习惯性违章的成因二、反习惯性违章的特点三、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四、如何防范习惯性违章
表01 思想状态类表02 精神情况表03 综合安全类表04 生产操作类表05 维修作业类表06 仪表作业类表07 电气作业类表08 分析化验作业类表09 铁路、汽车装卸作业类表10 机关人员和其它类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1)不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2)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
(4)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5)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不再使用的设备、设施,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7)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
(9)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10)发生工伤事故,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11)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实施工程、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擅自投入使用。
(13)在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对特定种类设备不按规定制造、购置、安装和使用,以及在使用中不采取比较有效的保护措施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时仍安排生产。
(14)滥用职权,擅自批准不具备有关法规规定的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勘查设计和施工,或委托转包给不拥有相对应等级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1)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
(2)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地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凡在劳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均属违章操作。
(1)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系围巾以及长发辫不放入帽内等。
(4)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
(5)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篮等)。
(6)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清除切屑、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7)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已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8)不按操作规定,擅自在机械设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和排除一些故障等工作。
(9)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10)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如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等)。
(13)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定种类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或睡觉。
(14)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在生产作业场所,员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需要将各个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起来,越是现代化的生产,这种严密的协调作用就越明显。因此,这就需要依靠员工自觉维护和遵守劳动纪律,只有这样,才可能正真的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果员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散漫、无视规章制度的约束,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甚至会导致非常严重的人身设备事故。
劳动纪律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迟到、早退、中途溜号。
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规程,长期反复发生的作业行为。分析习惯性违章的成因,深刻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格外的重视习惯性违章的预防的方法,对炼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一味地想走捷径。一些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观念新、脑子活,干工作也想“多、快、好、省”,但有时一味地想走捷径,置安全措施于不顾。
2. 对潜在危险熟视无睹。员工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看得见的危险往往比较警惕、重视,但对潜伏危险的习惯性违章往往掉以轻心。他们往往对已发生的危险比较警醒,对暂时没发生危险恶果的习惯性违章却容易忽视。
3. 侥幸心理作祟。因为偶然违章没有造成什么恶果,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性违章。
4. “艺高人胆大”。觉得自身熟悉操作技术,有工作经验,理论上也有一套,操作知识也都知道,因而有关作业规定和程序对自己来说都是“不必要的”、“小菜一碟”,别人不敢违章,自己却敢。
5. 误认为“习惯性违章不算违章”。错误地认为,不良的作业习惯只是个人的工作习惯和“风格”,算不上是违章。
6. 认为不是检查,没人监督,执不执行规章无所谓。认为上级部门没来检查,不用“装样子”、“走形式”,工作现场没有领导监督,也无人会处罚,自己是单兵作业或与同事俩、仨人作业,不用按程序走也可以。
7. 粗枝大叶、不拘小节。认为对自己熟悉的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规程即可,没必要每次都顾及“细节”、“小事”。
8. 逞能冒险蛮干。认为不是特别高就不用使用梯子,低压电“打不死人”就带电作业。误认为按规章程序作业是无能胆小的表现,冒险蛮干方显“英雄本色”。不愿意“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喜欢“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9. 单位、班组安全管理不严。个别单位、班组只重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章制度。对暂时还没有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姑息迁就,放松了对员工安全行为的严格要求和教育督导。发生意外事故后,不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
多年来的事故统计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违章造成的。这充分表明,习惯性违章存在的巨大隐患与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反习惯性违章势在必行。
反习惯性违章不能只搞大突击、集中培训、集中教育,不能搞“季节性”,只能搞“全天候”。应该充分认识到,反习惯性违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搞短期行为。反习惯性违章决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长期艰苦地防范,才能杜绝一犯再犯。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缺乏认识,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终于酿成令人可怕的悲剧。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 习惯性违章操作。即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统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如进入生产装置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护用品等。
2. 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如电工作业不挂警示牌,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等。突出表现为图省事,认为执行规程要办理手续,要使用安全工器具,既麻烦又费时,而不执行也不一定出事。对执行规程抱着应付的态度,违反了也不在乎
3. 习惯性违章指挥。即负责人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如下发工作票不写安全要求,在作业过程中,该执行的监护不执行等。
“认识”不到位,行动就不会到位。正确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和防范习惯性违章的重要意义,是预防习惯性违章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因为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必须要有思想认识正确的人去执行,因此要狠抓“认识”教育。
要利用简报、会议、宣传栏、班组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加员工的安全知识,提升员工防范习惯性违章的能力。
可以通过制定“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条例”、“反习惯性违章奖惩办法”、“反习惯性违章岗位细则”等。把规章制度定到单位、定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上
克服习惯性违章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抓不懈。最有效的办法是实行填报“岗位安全操作不违章日志”,即只要是工作日,无论哪一个岗位的员工都必须填写当日的安全操作记录,由班组及区块验收。采取每周一小结,每月一评比,每年总结的办法,不让任何一个习惯性违章行为成为漏网之鱼。
有了规矩,就得按规矩办,否则规矩就是一纸空文,防范习惯性违章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对那些一贯坚持按规程工作、一丝不苟遵守安全规定而长期无任何事故的班组、个人要重奖,以激励全体员工。而对那些违章的现象及责任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处罚,以警示旁人。
有的人之所以对习惯性违章满不在乎,除了因为没有深刻理解习惯性违章所潜在的巨大危害之外,还与习惯性违章发生后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有关。所以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不能只批评教育或象征性地罚一些钱,而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安全不过关,其他都免谈。
反习惯性违章能否取得成效,不仅仅取决于企业各级领导的决心、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得力,而且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若企业领导带头遵章守纪,杜绝习惯性违章指挥,员工就能跟着学,照着做,就能带出遵章守纪的员工队伍。领导重视就能感召众人,只要领导以身作则,就会产生一股强大的反习惯性违章的凝聚力。
要预防因习惯性违章而诱发的事故,既要解决好习惯性违章者这个主导因素,又要注意解决好操作对象、作业环境这些客观的因素。单纯强调人这个主导因素,而忽视客观条件,不符合预防事故的客观规律。特别是有的员工因受不良传统做法和习惯方式的影响,虽然身临险境却不知险,若再加上设备陈旧,存在许多缺陷和隐患,则事故难以避免。因此,要预防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后果必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实际工作中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不重视安全工作,不按时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例会,不按要求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认线
上岗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违章教育、特种教育、入厂教育(新员工、实施工程人员)、新装置开车前安全教育等不按要求做,存在应付了事、考试不严格等现象
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事故或险情,出现事故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投机取巧,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能发生事故
对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不懂装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
精神不集中,作业粗心马虎,不拘小节,没有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隐患全放在心上
精神溜号,对工作环境检查不认真,在作业场所走动或作业时不注意观察周边环境
作业时麻痹大意,造成误操作、误指挥、误衔接、DCS监盘不到位、反应滞后等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女工没有将长头发盘在安全帽内等
班长安排正在监护动火的人员去做其它工作;或者监护动火的人员在监火时离开动火现场去做其它事情
工业用火、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高处、施工动土、带压堵漏、探伤、断路、装置仪表检修、机动车辆长时间在装置区停留等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
票证办理存在填写内容不清楚、措施不具体、漏项、审批手续不全、越级代签、字迹不规范、不到现场确认等现象
票证规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或落实的不具体;超限期使用;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级别与实际不符
风险识别不彻底;安全交底不认真;管理人员在没有履行票证上的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就指挥员工做操作
特殊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或落实的不全面(如临时用火没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使用过期的消防器材)
不认真填写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记录不全面、不准确,情况交代不清楚,甚至编造记录,严重涂抹,字迹潦草,前后颠倒,难以辨认等
不按规定要求巡检;巡检或操作记录存在超前记录、错记、漏记、假记录等现象
锅炉或加热炉点炉时,点火前不做气体分析;正对着看火门和检查门查看炉内情况
焊接作业时,二次线搭接点距离焊点过远,没有直接与焊件相连;利用管线或设备搭接二次线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够5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动火点距离不够10米
遇到与地漏、下水井、阀门相连的动土作业,没有按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落实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时,应搭设检修平台的地方没有搭设平台;搭设检修平台没有安全护栏或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责任心不强,动火完毕后,施工作业人、监护人对现场不检查、清理,不确认是否有遗留火种就离开现场
砂轮机磨削、手砂轮、高压水冲洗、带压堵漏等作业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
电气作业不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护目镜、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不站在绝缘垫上
在装置区、罐区和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型等级未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设备不完好,临时用电线
使用潜水泵没安装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抽水时水里有人作业;潜水泵电源线有接头;提拉绳用铁线
- 上一条:孩子必知的10条安全用电常识
- 下一条:2022年安全用电十大需要注意的几点(3篇)